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南京秦淮区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注: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拓展阅读:南京购买商品房的交易登记办理条件
1、申请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询问;
2、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3、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5、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6、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7、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还应符合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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