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仅可享受一次。
申请程序:
1.学校在每月10日前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月25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审核通过的,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资金拨付计划并在3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完成补贴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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