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材料:
年满十六岁: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护照或者港澳台通行证其中之ー。
未满十六岁: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者港澳台通行证其中之一;②监护人身份证;③本人出生证。
注:身份证补换领业务已实现全国通办。对于省外居民,还需要提供就业/就学/居住证之一的证明材料。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监护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地点:
南京派出所、行政审批中心身份证办理点
办理费用:
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收费标准统一为每证20元。(可使用手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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