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面积=其投影面积÷cosa (a为屋面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05:
1、单层建筑物--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 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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