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老人病重之际,若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识清醒且能够准确表达意愿,老人所立的遗嘱便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遗嘱的常见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
如老人无法亲笔书写,则可选择代书遗嘱,此时需有两名以上与遗产无关的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为书写,并注明日期,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皆需签字确认。
若情况紧急,无法找到见证人,老人可采取口头遗嘱方式表达意愿,但同样需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且在危机解除后,口头遗嘱将失效。
若遗嘱有效性引发争议,可能需诉诸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