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妆品三证齐全是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1.营业执照是证明公司或商户合法经营的基础文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根据《公司法》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需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并且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2.卫生许可证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持有的证件,依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五条规定,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
3.生产许可证则是针对产品进行准产的证件,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