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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否适用于在中国的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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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外国人民法典也是适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法律。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外国人民法典也是适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外国人民法典也是适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适用。我国刑法适用于外国人的情形比较简单,主要有:一、属地管辖。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触犯我国刑法,应当按照 我国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保护管辖。外国人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公民犯罪的,如果按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低刑在三年以上,则可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三、普遍管辖。对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罪行,不论犯罪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不论犯罪地是在我国还是外国还是公海,在我国承担的条约义务范围内,按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民事法律适用于外国人的情况比较复杂。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之间,以及外国人与中国公民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可能适用我国法律也可能适用其他国家的法律,详见《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我国公民在境外与外国人发生民事纠纷,根据所在国法律规定,也可能适用我国的民事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一条 为了明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合理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第六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第十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外国人民法典也是适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九条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应当经收养人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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