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事实理由】郝某原为某某公司的员工,其于2020年3月4日入职,2021年8月28日离职,2021年10月22日再次入职,2022年3月15日以某某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申请。2022年3月16日,郝某以某某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为由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某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某某公司在仲裁中提出反申请,主张已将社保费通过每月工资发放给郝某并请求其返还2020年3月至2021年8月、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12195.57元,因仲裁裁决驳回了国盾公司提出的请求,故提起诉讼。【争议焦点】郝某是否需向某某公司返还社保费?【认为】某某公司主张基于郝某自愿不购买社保,而每月以工资形式额外支付一定社保补助费用,现国盾公司已按规定为其补缴社保,郝某应返还相应费用,为此提供了《不购买社保声明书》、《代发明细对账单》、《工资表》等证据佐证。郝某对于《工资表》,从形式上看虽列有郝某的各项工资组成,并明确载有金额不等的“公司社保部分补贴”项目,但并无郝某签名确认,《代发明细对账单》中亦无特别备注,本案也无证据证实某某公司明确告知以工资形式额外支付社保补助费用且郝某已充分知悉,故对该《工资表》本院不予采纳。综上,某某公司与郝某虽然约定不购买社保,但是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双方以协议的形式规避购买社保的行为系无效,并不能免除某某公司为郝某购买社保的义务。现国盾公司虽已按规定为郝某补缴社保,但其在本案中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每月以工资形式额外向郝某支付社保补助费用,故国盾公司主张郝某返还社保费,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判决结果】驳回原告某某公司的诉讼请求。驳回原告某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第1种观点: 用人单位若是为了补交员工的社保待遇而要求返还社保补贴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可以返还。因为用人单位还需要维持缴纳滞纳金。若是无故要求返还则可以拒绝。一、员工在职一天缴纳社保是的,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以现金形式发放所谓社保补贴,违法法律规定,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即使双方之间有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是违法行为,是无效的,用人单位还是应当履行交费义务。社保是强制险,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购买,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给员工交社保,即使员工不要公司买社保或书面同意公司不买社保,公司不买也是违法的。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补交社保,公司应交公司应承担的部分,个人应交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二、在单位干了十年没有交劳动保险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o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三、兼职员工都需要交社保吗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是否需要缴纳社保要看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若是劳务关系,不需要缴纳社保;如果是劳动关系,则需要为兼职员工缴纳社保。劳动者个人有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对本单位是否为其缴费情况能够进行监督。【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社保补缴: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4、其他相关材料。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3种观点: 单位携带资料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补交即可,具体流程为:企业征缴科初审—分管处领导审核—企业征缴科出单并通知单位缴费。需要的资料: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补交申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单位在给员工补缴社保的时候根据补交时间,分为两个不同的流程:1、补缴最近三个月的社保:如果是要补缴最近三个月的社保,就可以直接在社保系统里面进行补缴的申报以及缴纳对应的费用就可以了。2、补缴更长时间的社保:如果补缴社保的时间更长,那我们就需要由单位把补缴的相关资料给准备好,然后把资料提交给社保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去审核,等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以后,社保就补交完成了。具体流程为:(1)单位申请报告(写明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补缴原因、需要补缴的时间段等事项)。(2)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能体现补缴期间内单位和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表、判决书、劳动争议仲裁书中的任意一项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应提供人民、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4)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需补缴时间段的缴费基数明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1种观点: 用人单位若是为了补交员工的社保待遇而要求返还社保补贴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可以返还。因为用人单位还需要维持缴纳滞纳金。若是无故要求返还则可以拒绝。一、员工在职一天缴纳社保是的,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以现金形式发放所谓社保补贴,违法法律规定,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即使双方之间有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是违法行为,是无效的,用人单位还是应当履行交费义务。社保是强制险,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购买,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给员工交社保,即使员工不要公司买社保或书面同意公司不买社保,公司不买也是违法的。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补交社保,公司应交公司应承担的部分,个人应交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二、在单位干了十年没有交劳动保险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o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三、兼职员工都需要交社保吗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是否需要缴纳社保要看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若是劳务关系,不需要缴纳社保;如果是劳动关系,则需要为兼职员工缴纳社保。劳动者个人有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对本单位是否为其缴费情况能够进行监督。【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公司要求员工返还社保补贴9万元,原因何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正规企业的工资是不包括社保补贴的。工资包括社保补贴有两种可能,第一是这个公司为了让面试者觉得他们公司的待遇好,第二是这个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而是给以部分资金作为补贴发到员工手上。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构成,具体如下: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特殊情形下必须支付的工资,例如探亲假、产假等期间工资。
第1种观点: 员工要求补缴社保单位能否要求返还社保补贴
第2种观点: 用人单位若是为了补交员工的社保待遇而要求返还社保补贴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可以返还。因为用人单位还需要维持缴纳滞纳金。若是无故要求返还则可以拒绝。一、员工在职一天缴纳社保是的,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以现金形式发放所谓社保补贴,违法法律规定,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即使双方之间有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是违法行为,是无效的,用人单位还是应当履行交费义务。社保是强制险,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购买,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给员工交社保,即使员工不要公司买社保或书面同意公司不买社保,公司不买也是违法的。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补交社保,公司应交公司应承担的部分,个人应交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二、在单位干了十年没有交劳动保险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o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三、兼职员工都需要交社保吗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是否需要缴纳社保要看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若是劳务关系,不需要缴纳社保;如果是劳动关系,则需要为兼职员工缴纳社保。劳动者个人有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对本单位是否为其缴费情况能够进行监督。【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3种观点: 4050社保补贴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是男60女50。4050是指截止至2011年12月31号前,达到4050标准(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没有单位给交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都可以申请并参加国家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通常申领年限为三年,女性满45周岁,男性55周岁申请的,补贴申领至退休(就是最长年限五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就没有补贴了。返还比例4050社保补贴金额的变化情况,是从2013年7月1日划分的。2013年7月1日之前按原标准200元/月补助,2013年7月1日起按320元/月标准补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4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80元/月。注意的是,享受该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申领年限为3年,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6年,如果补贴年限除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4050”人员则可以延长至退休。补贴哪些人?4050指的是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下岗协保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凡是在这个年龄段没有社会保险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参加国家的4050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是针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即女性年满16—50周岁,男性年满16—6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出台的就业援助,符合条件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按时参加社保的均可申请享受社保补贴。申请程序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5、由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6、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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