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赔偿中,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如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纯粹行使个人行为,比如看守为泄私愤殴打犯人,此时其行为与职权并无关系,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是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赔偿。另外,如果是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也应当承受自己所造成的后果,国家也不会赔偿。最后是惯例的兜底规定,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赔偿纳税人承担目前看是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可以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赔偿费用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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