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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力方法阻碍防治疫情工作的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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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暴力伤医事件频发与医患关系不断恶化有直接的联系,但又不可以简单的归结为医患关系。从根源上看,它是医疗体制改革滞后,医患对立情绪长期积累,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突出的结果,同时它也是诸多社会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1、医疗体制机制问题我国的医疗资源80%在城市,而80%的患者却分布在农村。这种分布格局使得很多高新技术、先进设备和优秀人才集中在城市大医院,患者在本地或者级别较低的医院得不到有效救治或者根本就不相信这些医院而投奔城市大医院,使得城市大医院人满为患,农村卫生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级别较低的医院由于缺乏患者而技术水平不断落后甚至医疗规模逐渐萎缩。长期以往,大医院由于疲于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而使得技术发展缓慢,同时患者得不到很好的分流数量不断攀升,排队等候的现象出现,使得一医难求,产生看病难的现象。2、医疗行业本身存在的问题医疗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服务的提供者医生掌握专业知识,患者往往不能或很难掌握自己所患疾病的具体信息,即医患信息不对称。同时医疗领域又充满很多不确定因素,加之新病毒、新病种出现,使得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由于个体差异可能转变成复杂疾病,甚至导致患者失能或死亡,这些“治疗无效”事件与患者的预期或认知严重不符,这时患者容易产生不满情绪,导致医患纠纷、摩擦不断,甚至出现暴力伤医。3、媒体宣传的负面影响(1)现在医院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新闻媒体更是愿意对医疗纠纷事件进行报道,并且明显带有感情色彩。一些医患纠纷、暴力伤医事件经媒体报道、渲染、放大,而对后续的处理措施和结果没有做出相应的报道,这样便给患者提供了错误的信息——认为暴力伤医是自身发泄或维权的正确手段,打了医生害了医生也没有相应的后果,也不会有人去追究这些后果,使得暴力伤医事件频繁发生,且手段越来越残忍。(2)虚假医疗广告监管不力虚假医疗广告中,特别是在电视购物广告中出现的所谓“养生知识”,聘请“老专家”,使人们对医疗信息越来越不信任,认为有病治不好是因为医生都是卖药骗钱的,虚假医疗广告破坏的不仅仅是医疗药品市场秩序,更是破坏患者对医生的信任、职业的尊重。4、医院自身因素(1)重治疗、轻心理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由生物医学模式转变成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人们认识到导致人类疾病的不只是生物因素,而且还有社会和心理因素,而医生现在的诊疗模式还仅仅停留在生物医学层面——重治疗、轻心理。患者及其家属在疾病折磨下或失去亲属的痛苦中,容易产生绝望或暴躁情绪,如果此时沟通不到位,容易产生医患纠纷甚至矛盾升级为暴力伤医事件。(2)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态度生硬、沟通不到位部分医务人员亲和力很差、言语不多,患者就诊后给患者留下很难沟通的不良印象。同时由于就医患者数量很多,医生只是机械性的问诊、开化验单,然后草草的将患者打发走,真正跟患者沟通的时间有限,当患者带着检查结果来询问病情、治疗及愈后信息时,他们态度冷漠、生硬,没有耐心,这样很容易引起患者不满的情绪。

第2种观点: 一、引起医患暴力的情形暴力伤医事件频发与医患关系不断恶化有直接的联系,但又不可以简单的归结为医患关系。从根源上看,它是医疗体制改革滞后,医患对立情绪长期积累,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突出的结果,同时它也是诸多社会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1、医疗体制机制问题我国的医疗资源80%在城市,而80%的患者却分布在农村。这种分布格局使得很多高新技术、先进设备和优秀人才集中在城市大医院,患者在本地或者级别较低的医院得不到有效救治或者根本就不相信这些医院而投奔城市大医院,使得城市大医院人满为患,农村卫生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级别较低的医院由于缺乏患者而技术水平不断落后甚至医疗规模逐渐萎缩。长期以往,大医院由于疲于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而使得技术发展缓慢,同时患者得不到很好的分流数量不断攀升,排队等候的现象出现,使得一医难求,产生看病难的现象。2、医疗行业本身存在的问题医疗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服务的提供者医生掌握专业知识,患者往往不能或很难掌握自己所患疾病的具体信息,即医患信息不对称。同时医疗领域又充满很多不确定因素,加之新病毒、新病种出现,使得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由于个体差异可能转变成复杂疾病,甚至导致患者失能或死亡,这些“治疗无效”事件与患者的预期或认知严重不符,这时患者容易产生不满情绪,导致医患纠纷、摩擦不断,甚至出现暴力伤医。3、媒体宣传的负面影响(1)现在医院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新闻媒体更是愿意对医疗纠纷事件进行报道,并且明显带有感情色彩。一些医患纠纷、暴力伤医事件经媒体报道、渲染、放大,而对后续的处理措施和结果没有做出相应的报道,这样便给患者提供了错误的信息——认为暴力伤医是自身发泄或维权的正确手段,打了医生害了医生也没有相应的后果,也不会有人去追究这些后果,使得暴力伤医事件频繁发生,且手段越来越残忍。(2)虚假医疗广告监管不力虚假医疗广告中,特别是在电视购物广告中出现的所谓“养生知识”,聘请“老专家”,使人们对医疗信息越来越不信任,认为有病治不好是因为医生都是卖药骗钱的,虚假医疗广告破坏的不仅仅是医疗药品市场秩序,更是破坏患者对医生的信任、职业的尊重。4、医院自身因素(1)重治疗、轻心理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由生物医学模式转变成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人们认识到导致人类疾病的不只是生物因素,而且还有社会和心理因素,而医生现在的诊疗模式还仅仅停留在生物医学层面——重治疗、轻心理。患者及其家属在疾病折磨下或失去亲属的痛苦中,容易产生绝望或暴躁情绪,如果此时沟通不到位,容易产生医患纠纷甚至矛盾升级为暴力伤医事件。(2)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态度生硬、沟通不到位部分医务人员亲和力很差、言语不多,患者就诊后给患者留下很难沟通的不良印象。同时由于就医患者数量很多,医生只是机械性的问诊、开化验单,然后草草的将患者打发走,真正跟患者沟通的时间有限,当患者带着检查结果来询问病情、治疗及愈后信息时,他们态度冷漠、生硬,没有耐心,这样很容易引起患者不满的情绪。二、防治暴力伤医的措施1、转变医疗体制机制,从根源上解决医患矛盾(1)进一步巩固完善基层医改,引导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分流患者落实地方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对确实有困难的地方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渐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缓解大医院看病难现状[6]。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卫生人才合理流动,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缓解农村、社区、西部地区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卫生人才匮乏的矛盾。只有做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环境优化和技术水平提高,才能分流患者,才能做到小病到基层、到社区治疗,大病到城市大型综合医院治疗。(2)改变医院目前的创收机制,合理化医务人员绩效激励机制,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国家应全面深化医改,推行“医药分开”,彻底破除“以药养医”的局面;应该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出台相关制度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底改变现有的医务人员个人绩效与医院医疗收入挂钩、与效益挂钩的局面,认真研究符合医务人员行业特点的绩效分配制度。在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取缔红包、回扣等非法收入的基础上,按照社会平均工资3-5倍的水平核定医务人员平均工资[6]。做到绩效分配可以促进医务人员的诊治行为以病人为中心,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得。2、医院加强自身管理,针对影响患者满意度的因素实施控制(1)转变治疗观念,加强人文关怀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强调人的身(肉体或生理)心(精神或心理)两个方面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是双向的。要求医务人员更多地尊重患者的价值观念、个人选择,给予患者充分的知情同意权,用医患平等的观念来改造传统的家长式医学方式。强调关心病人,关注社会,注重技术与服务的共同提高。(2)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医疗质量及安全是患者对医疗服务最基本的要求,也是避免医疗纠纷的关键,抓好医疗安全管理,是改进医患关系的前提。医院的服务要向五星级宾馆看齐,以优质的服务态度和质量推动医院的发展[7]。3、媒体的正面宣传医院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场所。为了满足患者的不时之需,全体医务人员节假日无休,24小时在岗,他们为了保护患者的身体健康无怨无悔的奉献自己的力量。媒体应加强对医院正面信息的宣传,让患者了解医院、了解医生,逐渐增强患者对医院、医生的信任。对于已经发生的医患纠纷,媒体不应用带有情绪化、偏激的、片面的、博人眼球的声音去报道,而应公正、正面的去分析报道,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使民众客观认识现有的医患关系和医患冲突以及“看病难、看病贵”体制层面的根源,缓解医患之间的正向冲突,构建客观的医患关系舆论氛围。上述内容就是律师对“引起医患暴力的原因”问题进行的解答,引起患者家属暴力袭击医生的原因是非常多的,有患者家属原因、医疗机构自身原因、媒体的负面宣传也是其中之一。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聊网进行法律咨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暴力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家庭暴力、学校暴力、街头暴力、竞赛场暴力等具体行为。暴力行为是以人身、财产为侵害目标,采取暴力手段,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健康与自由的一种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1种观点: 暴力伤医事件频发与医患关系不断恶化有直接的联系,但又不可以简单的归结为医患关系。从根源上看,它是医疗体制改革滞后,医患对立情绪长期积累,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突出的结果,同时它也是诸多社会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1、医疗体制机制问题我国的医疗资源80%在城市,而80%的患者却分布在农村。这种分布格局使得很多高新技术、先进设备和优秀人才集中在城市大医院,患者在本地或者级别较低的医院得不到有效救治或者根本就不相信这些医院而投奔城市大医院,使得城市大医院人满为患,农村卫生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级别较低的医院由于缺乏患者而技术水平不断落后甚至医疗规模逐渐萎缩。长期以往,大医院由于疲于治疗常见病多发病而使得技术发展缓慢,同时患者得不到很好的分流数量不断攀升,排队等候的现象出现,使得一医难求,产生看病难的现象。2、医疗行业本身存在的问题医疗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服务的提供者医生掌握专业知识,患者往往不能或很难掌握自己所患疾病的具体信息,即医患信息不对称。同时医疗领域又充满很多不确定因素,加之新病毒、新病种出现,使得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由于个体差异可能转变成复杂疾病,甚至导致患者失能或死亡,这些“治疗无效”事件与患者的预期或认知严重不符,这时患者容易产生不满情绪,导致医患纠纷、摩擦不断,甚至出现暴力伤医。3、媒体宣传的负面影响(1)现在医院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新闻媒体更是愿意对医疗纠纷事件进行报道,并且明显带有感情色彩。一些医患纠纷、暴力伤医事件经媒体报道、渲染、放大,而对后续的处理措施和结果没有做出相应的报道,这样便给患者提供了错误的信息——认为暴力伤医是自身发泄或维权的正确手段,打了医生害了医生也没有相应的后果,也不会有人去追究这些后果,使得暴力伤医事件频繁发生,且手段越来越残忍。(2)虚假医疗广告监管不力虚假医疗广告中,特别是在电视购物广告中出现的所谓“养生知识”,聘请“老专家”,使人们对医疗信息越来越不信任,认为有病治不好是因为医生都是卖药骗钱的,虚假医疗广告破坏的不仅仅是医疗药品市场秩序,更是破坏患者对医生的信任、职业的尊重。4、医院自身因素(1)重治疗、轻心理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由生物医学模式转变成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人们认识到导致人类疾病的不只是生物因素,而且还有社会和心理因素,而医生现在的诊疗模式还仅仅停留在生物医学层面——重治疗、轻心理。患者及其家属在疾病折磨下或失去亲属的痛苦中,容易产生绝望或暴躁情绪,如果此时沟通不到位,容易产生医患纠纷甚至矛盾升级为暴力伤医事件。(2)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态度生硬、沟通不到位部分医务人员亲和力很差、言语不多,患者就诊后给患者留下很难沟通的不良印象。同时由于就医患者数量很多,医生只是机械性的问诊、开化验单,然后草草的将患者打发走,真正跟患者沟通的时间有限,当患者带着检查结果来询问病情、治疗及愈后信息时,他们态度冷漠、生硬,没有耐心,这样很容易引起患者不满的情绪。

第2种观点: 浙江义乌邵某某、毛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1月25日,邵某某先后两次从田某某购置劣质仿冒“3M”口罩共计2万个,并销售给犯罪嫌疑人毛某某,销售金额达十八万余元。犯罪嫌疑人毛某某通过微信又将该批口罩出售给他人,销售金额二十万余元。案发后,涉案劣质仿冒“3M”口罩在运输途中被截获。经检验,涉案口罩系不合格产品。1月27日对犯罪嫌疑人邵某某、毛某某等人刑事拘留。1月29日,田某某于被抓获到案。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将于近日对该案进行审查并提起公诉。该案系全国首例防疫期间“问题口罩”批捕案件。【来源:中国普法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一般有刑罚、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行为重的,则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行为轻的,则罚款、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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