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自2017年3月29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 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3、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4、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第五条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的购房政策进一步收紧,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基础上,增加了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的条件。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政策进一步收紧,从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贷款利率下调。2015央行6次调整贷款利息,可谓是下了大手笔,不管怎么说,这些政策都是利于老百姓的。2、贷款政策放宽。国管公积金的贷款政策有所放宽,在计算申请额度时,账户额度不足七万元的按照七万元计算,并且低额度增加了20万。另外,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长贷款期限为30年。3、异地购房推进。进一步放开和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一 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压实各区主体责任,量化地价调控目标,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二 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房价查询结果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对非理性竞价的企业,规划资源、房屋管理等部门联合约谈警示,后续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金融信贷、税收、房屋销售等监管。三 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各区应切实承担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管理的主体责任,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市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四 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进一步优化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拓宽网签备案数据应用范围。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筛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税收征管、购房资金核查和新购住房抵押监管的力度。五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着力加强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监管。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严格房源核验,未经核验不得发布房源挂牌信息。严肃查处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六 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全面执行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规定,严格审核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限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七 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第2种观点: 一、购房的国家新政策是什么1、购房新政策:(1)、调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2)、鼓励租售并举;(3)、居住证新政;(4)、农户购房有补助;(5)、户籍轨制更始;(6)、税费优惠政策;(7)、贷款首付降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二、国家征收农村土地补偿最新政策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第3种观点: 购房优惠政策是指政府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和改善民生而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这些政策以优惠利率、减免税费、提供补贴等形式为购房者提供帮助,降低购房负担。购房优惠政策是政府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改善民生而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这些政策涵盖了多个方面,从购房者优惠利率、减免税费、提供补贴等方面入手,为广大购房者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降低了购房负担。其中,一些比较常见的购房优惠政策包括:对首次购房者提供税费减免、购房补贴等;对刚性需求购房者提供优惠贷款支持;对商品房交易提供减免住房转让税等。此外,针对不同群体的购房需求,政府还推出了多种差别化的购房优惠政策,如针对留学生、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购房优惠政策等。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购房优惠政策也有一定的限制性,比如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能享受相关政策的支持。所以在购房前,建议大家提前了解相关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所需条件。购房优惠政策是否会存在滥用和不合理现象?还是有一些购房优惠政策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比如某些补贴政策实施效果不佳,存在滥用等问题。因此,政府应该更加注重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加强监管和执行力度,以避免政策的滥用和不当行为的出现。购房优惠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广大购房者的购房压力,但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因此,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购房市场的监管和管理,构建健康、稳定的房地产市场,为人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