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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的押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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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租赁协议中未明确押金性质与规定,则视之为租金预付。
无论何种情形,均须全额偿还。
无明确定义之下,押金实为保障房屋及其内部物品所设之保证金,若租赁期内造成房东房屋及室内财产损害,将从中抵扣相应款项。
租金期间若发生财产损失可予以相应扣减,扣除损失后仍需按原定金额退还。
若未产生损失,合约有效性终止或解除时亦须归还全部押金。
关于租房押金无法退还纠纷,双方可尝试协商化解。
若协商破裂,请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法院投诉以解困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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