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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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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视其是否已尽到事先通知之义务。
若已遵循此程序,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反之,若未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便须对因之产生的企业经济损失负责。
具体而言,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雇主解除劳动关系;
如处于试用期,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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