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已退休员工的再雇佣,若遭解雇,则需依据双方签订的雇佣协议来处理。此类情况下,受雇者失去了法定劳动者身份,故用人单位与其之间并非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的规范和调节。故不能参照《劳动合同法》中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时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此时,涉事双方应根据雇佣协议中的具体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雇佣协议中有明确规定解雇需支付补偿金,则依此执行;反之,则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