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就业女性在离婚时享有分割共有财产之权益。
法律规定,若无特别约定,婚姻存续期内所得如下财产均属共有,由双方法院共同拥有:
(一)薪资、津贴及劳务所得;(二)生产经营与投资获利;(三)知识产权收益;(四)遗产或赠与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协议明确指定归属一方;以及(五)其他应属共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有财产,拥有平等处置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若女性婚后未参与工作,而承担了更多育儿、照顾老人和协助对方工作等责任,离婚时有望获得另一方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