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离婚证有效以及离婚协议得以落实,主要需经过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夫妇双方需就离婚事项达成共识,如离意、孩子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责任等,并将这些内容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
其次,双方需亲自携带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
婚姻登记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若符合要求,则会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自申请日起30天内,若有一方反悔不愿离婚,可向婚姻登记部门撤销离婚申请。
期满后的第30天,双方应再次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申请颁发离婚证;
若未申请,则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若经审查,离婚协议合法且双方均为自愿离婚,则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即刻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