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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医疗纠纷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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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医疗纠纷调解协议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

甲方(医院):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患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住院号:      。

 

患者      于   年   月   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

(1)      ;

(2)      。

住院   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      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      。

经过调解人调解,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继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三、赔偿款给付时间:   年   月   日。

四、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的一切诉讼权利。

五、      (死亡患者)存放于太平间的尸体必须于   年   月   日从医院运出自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      卫生局一份。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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