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未能提供给我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办呢?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有责任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遵守这一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公司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成立,具备法律规定的条款,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法律分析
如果公司未能提供给我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办呢?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有责任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遵守这一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公司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成立,具备法律规定的条款,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
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没盖章生效吗?
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为防止隐患,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加盖公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合同也经常能见到,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
1、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该劳动合同有效;
2、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他们签字的劳动合同应认定有效;
3、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该劳动合同有效。
当然,即便劳动合同单位没盖章,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单位不给员工,员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中没有盖章,但是有劳动双方的签字,也是有效的。用人单位的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有用人单位的盖章或者是公司法人的签字,劳动合同都是生效的。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如果未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支付额外的工资成本。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支付额外的工资成本。
综上所述,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如果未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和支付额外的工资成本。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有责任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能提供给我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办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如果单位没有盖上公章,劳动者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并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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