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需在民政部门备案,才能有效。协议内容应真实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否则条款无效。未办离婚备案的协议无效。一年后悔可向法院起诉,但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需证明无欺诈胁迫。
法律分析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需在离婚登记后向民政部门备案方可生效。协议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否则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如果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备案,则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能根据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或分割财产。此外,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后悔该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若法院确认签订离婚协议时无欺诈胁迫,则不支持该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