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至少有3年以上的创业经验,创业时必须是以股东身份参与其中;
第二,投资移民申请人在公司的持股需要在30%以上,持股事件最少3年;
第三,投资移民申请人的公司营业额在最近一年需要达到5000万新币以上,并且最近3年的年均营业额至少5000万新币;
第四,投资移民申请人的公司营业额可以由多家公司合并来满足,最后以营业额最高的公司为主体公司即可;
第五,投资移民申请人的公司所从事的商业领域须属于GIP简介方案A行业列表中的一个或多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入境、出境的,在中国境内非法居留或者停留的,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的,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入境、出境证件的,县级以上机关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机关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有本法第二十九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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