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按揭房产分割如下:1.按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款为共同负债;2.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登记于双方名下和一方名下的房产;3.个人财产购房属于购房者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4.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按各自出资份额占有;5.父母资助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按揭买房离婚後房屋分割具体如下:
1、贷款买如果男女婚後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後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麽该房产应该属於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2、如果男女双方婚後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於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按揭房时,参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3、婚後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於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於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4、婚後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婚後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首付部分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5、如果婚内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婚後双方父母出资,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离婚分割按揭房时,参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按揭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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