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给男方探视权的,男方可以跟女方先行协商,让男方行使探视权。如果二人协议不成的,则男方可以就女方拒绝探视的行为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女方履行协助义务,以维护男方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判决后,女方仍不履行的,则男方可以请求法院对女方予以强制执行。
一、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女方不给抚养费的,分以下情况处理:1、女方不抚养孩子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具体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男方可诉至法院;2、诉讼离婚后,女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若女方为抚养孩子一方的,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
二、离婚女方不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女方不想要孩子,如果是哺乳期,女方可以跟男方协商在孩子两岁后交由男方抚养,如果不在哺乳期,女方可以先与男方协商由男方抚养,如果男方不愿意,女方又无经济条件抚养的,可以要求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如果男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女方可以采取如下措施:离婚后,女方作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以孩子的名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给付之诉,依法要求男方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如人民法院作出的给付判决生效后,男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女方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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