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劳动合同上工作地点的填写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和订立原则。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形式不合法等。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其他原则。
法律分析
一、关于劳动合同上工作地点的填写规定:
1. 请确保工作地点与您平时上班地点一致;
2. 出差地点应在岗位职责中明确指出;
3. 若需外派,请务必明确具体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的内容之一。劳动合同法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地点调整,也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旦在劳动合同中确定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便无权单方随意调整工作地点,调整工作地点需要事先与劳动者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工作地点。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如下: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如下: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其他原则。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则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可以协商一致补充。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依据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则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于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协商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结语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其中规定了工作地点、合同有效情形等内容。对于劳动合同上工作地点的填写规定,请确保与平时上班地点一致,如有出差地点应在岗位职责中明确指出,若需外派,请务必明确具体工作地点。同时,劳动合同法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如调整工作地点需要事先与劳动者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工作地点。此外,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形式不合法等。最后,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其他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