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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撞倒中年男子担心赔钱逃离现场,交通肇事逃跑怎么处罚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起交通事故中,一名中年男子被一辆红色三轮车撞倒后逃逸。经过两天排查,民警最终锁定薛某某为犯罪嫌疑人。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肇事三轮车撞人后没有任何停留,直接离开现场。虽然有路过的市民报警,但事发地点地处闹市,且有路过的市民立刻报警,所以民警最终还是通过查看沿路监控视频确定了薛某某的身份。目前,薛某某已被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逃逸后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分析

4月3日上午,黄岛区黄河路靠近黄埠岭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红色三轮车将一名中年男子撞倒后,肇事逃逸。民警经过两天排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

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肇事三轮车撞人后,没有任何停留,直接离开现场,不过事发地点地处闹市,有路过的市民立刻报警。

随后,民警在医院找到了伤者王某。王某今年五十岁,被撞时正在马路上的绿化带旁工作。现在伤势较重,全身多处骨折,处于半昏迷状态,无法正常交流。这给民警破案增加了难度。

民警用了两天的时间查看沿路监控视频,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的身份。原来为了躲避民警,薛某某把三轮车上的广告牌全部拆除。

民警介绍,薛某某今年47岁,是山东高密人。去年来到青岛投奔亲戚打工。撞倒人后,因为担心要赔钱,便逃离现场。目前薛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法律解读】

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逃逸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对于交通事故逃逸者,警方会进行调查,并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如果逃逸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有意不报案或者逃逸,那么他或她将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逃逸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致人轻伤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交通事故逃逸者还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害人家属可以依法向逃逸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逃逸者无法赔偿,则可能会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总之,交通事故逃逸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逃逸者,建议立即停车,向伤者或死者家属道歉,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事故。

结语

4月3日上午,黄岛区黄河路靠近黄埠岭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红色三轮车将一名中年男子撞倒后,肇事逃逸。经过两天排查,民警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其今年47岁,被撞时正在马路上的绿化带旁工作。目前伤势较重,全身多处骨折,处于半昏迷状态,无法正常交流。民警用了两天的时间查看沿路监控视频,最终确定了薛某某的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薛某某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薛某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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