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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成立规定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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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和承诺的一致;

2、必须经批准和登记的合同未履行批准和登记手续;

3、合同对象不确定;

4、实际合同未履行物的支付;

5、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照指令印章时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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