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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毒品犯罪的行为有哪些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罪名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品犯罪行为涵盖了以上所列行为。

法律分析

一、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5条)。

二、毒品犯罪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毒品犯罪包括以下行为: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

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

3、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

4、非法买卖制毒物品;

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6、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种植种子、幼苗;

7、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

8、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

9、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结语

毒品犯罪的罪名众多,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这些罪名的设立旨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安宁和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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