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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合同中双方解除合同后,如何平衡双方的利益?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当招投标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应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平衡双方的利益。一般来说,合同中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但也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等。双方应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采取其他适当的补救措施,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招标人因违法行为造成其他人损失或者其他人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履行合同而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或者赔偿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民事目的,当事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以上是本文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希望能对读者在解决类似问题时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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