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甲类是指国家规定,临床治疗需要的甲类药品。 广泛应用于同一类药物,疗效好,价格低廉,使用这些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应当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缴费范围,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缴纳,100%的甲类药品按报销比例报销。 乙类是指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支付一些药品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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