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证券公司的类型有:证券经纪商,通常称为证券经纪公司,证券机构代理买卖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代理投资者买卖证券,并且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即佣金;证券自营商,通常称为综合性证券公司,除有证券经纪公司权限外,也可以自己买卖证券,通常该类机构资金雄厚,可以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
法律依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第二条 证券公司对客户负有诚信义务,不得侵犯客户的财产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证券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客户资产,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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