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约定不明的可以达成补充次协议,不能达成补偿协议的,合同纠纷争议问题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是没有约定约定费用,在出现纠纷时,行纪人要求委托人承担费用的请求将不受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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