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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诊与不办理转诊农合报销比例存在差距

来源:意榕旅游网

农合报销比例一般不变,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转诊和不转诊报销比例也有差异。在新农合中,正常转诊和紧急情况下的电子转诊报销比例相同,但非正常转诊的报销比例会下调20%。具体报销比例以当地社保部门为准。

法律分析

办转诊和不办转诊农合报销比例一般是不会变化的。

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无转院证明会少比有转院证明少报销5%-10%,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医院报销比例也不一样,具体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新农合转诊和不转诊报销比例:县外医疗,新农合转诊窗口在为患者办理纸质转诊手续的过程中,同时进行网上电子转诊,这种情况报销比例是一样的,另外急诊、重症精神病,不需办理纸质转诊,可通过电话直接实施电子转诊,其报销比例出不会降低。非急诊和重症精神病,不先办理纸质转诊手续,直接去外地住院,住院后通过电话实施网上电子转诊,这种情况称非正常转诊,报销比例下调20%,这样报销比例就不一样了。

拓展延伸

转诊制度对农合报销比例的影响及其调整措施

转诊制度对农合报销比例的影响及其调整措施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转诊是指患者从一家医疗机构转诊至另一家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诊疗或治疗。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转诊对农民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有着直接的影响。一方面,转诊能够提供更专业的医疗服务,但另一方面,由于转诊费用较高,农合报销比例可能会降低,给农民带来经济负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多种调整措施,例如增加转诊费用的报销比例、推动医疗机构间的合作与协调、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能力建设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农民的农合报销比例,保障他们的医疗权益。

结语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转诊对农民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有着直接的影响。转诊能够提供更专业的医疗服务,但费用较高可能导致农合报销比例降低,给农民带来经济负担。为解决这一问题,可采取增加转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加强医疗机构合作与协调、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等措施。通过这些举措,可有效提高农民的农合报销比例,保障其医疗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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