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口头遗嘱成立要件 法律问题

口头遗嘱成立要件 法律问题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口头遗嘱成立要件:一、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二、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