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立案标准:1. 2次以上容留吸毒;2. 一次性提供吸毒场所给3人以上;3. 曾遭行政处罚后再犯;4. 对未成年人容留吸毒;5. 为牟利容留他人吸毒;6. 行为严重后果严重。
法律分析
容留他人吸毒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容留他人吸毒超过2次;
2、提供吸毒场所等容留吸毒行为一次性涉及3人以上;
3、曾因容留他人吸毒被予以行政处罚后再犯;
4、容留未成年人吸毒;
5、为他人吸毒予以容留且具有牟利目的;
6、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三)》第十一条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