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抵
押合同丢了 可以补办, 房屋抵押合 同丢失后需 携带本人有 效身份证到 经办贷款银 行,重新复 制一份原合 同的复印件 ,如果办理 的是个人住 房公积金贷 款,房屋抵 押合同丢失 后需携带本 人有效身份 证到公积金 中心查档。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房屋贷款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按揭买房手续有哪些
1、首先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然后就要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需要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
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贷款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6、开立还贷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银行支付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揭买房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按揭买房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您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
房屋贷款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按揭买房手续有哪些
1、首先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然后就要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需要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
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贷款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
6、开立还贷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7、银行支付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8、按揭买房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按揭买房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您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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