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行使行政诉讼权利,应当遵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享受行政诉讼权利的同时应当履行法定的义务。如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对行政机关进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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