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赔偿需要双方协商确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要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将被视为放弃这一权利,并在未来丧失要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方是原告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方是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离婚赔偿,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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