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醉驾行为不是过失犯罪。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是过失犯罪。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一、交通事故中涉及刑事犯罪的几个常见罪名是什么
1、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最常见的涉及机动车犯罪案件。交通肇事罪一般情况下都被认定为过失犯罪,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或转化为危险驾驶罪。
2、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分为追逐竞驾和醉酒驾驶两种行为。本罪在一般情况下被认定为故意,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过失致人伤亡,实践中被认定为本罪的,在主观方面一般被认定为故意犯罪。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和故意均可构成本罪,但实践中被认定为本罪的,在主观方面一般被认定为故意犯罪。
4、利用交通工具致人死亡、重伤的。利用交通工具致人死亡、重伤的,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也可能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方面一般被认定为故意犯罪。
二、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区别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区别有:1、表现形式有区别。交通肇事罪包括了危险驾驶的行为方式,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就不一定是危险驾驶罪的行为。2、罪过形式不同。危险驾驶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显的故意。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的犯罪心理。3、处罚程度不同。
三、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有哪些区别
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而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似乎两者没有任何联系,其实则不然。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交通肇事罪是由违章驾驶行为(如闯红灯、超速驾驶、酒后驾车等)和致人死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损害结果所构成,行为人对实害结果的发生只能持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而对于违章驾驶的主观态度,则既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故意。如此看来,危险驾驶罪中的醉驾驾驶便属于交通肇事罪中的违章驾驶行为,可见,两罪之间存有一定联系。至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可以作以下分析:
1、按照大多数人的理解,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是一种危险犯,交通肇事罪是一种结果犯,因此,若醉驾没有造成任何实害结果或者造成的危害结果小于交通肇事罪所要求的结果,则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2、若醉驾行为造成的实害结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关于后果的要求,且行为人对实害结果仅有过失时,此时应按交通肇事罪处理,因为此种情形下,出现的实害结果已经超出了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范围,自然没有其适用的余地,醉驾行为成立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只能从重处罚,以交通肇事罪来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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