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是房屋出卖人需要对不能对其履行义务的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首先判断房屋是否变更登记,已经登记的受让人最终购得房屋;如果没有变更登记,就判断谁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的人最终购得房屋;如果前两种情况都没有,就按照合同的先后顺序来确定最终购得房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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