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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offer后如何处理?

来源:意榕旅游网

劳动者被公司拒绝录用后,可以通过保存证据、进行交涉以及提起诉讼等方式向公司主张赔偿。被邀请人应保存录取和面试结果、通讯纪录等证据,并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获得赔偿。如果交涉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通过查询公司信息并携带证据前往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原因是用人单位发出录取的行为属于要约,需受到要约的约束。劳动者可以保留录取和面试结果、通讯来往纪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获得赔偿。

录取结果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要约,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它对用人单位而言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劳动者同意并符合约束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录取中承诺的内容如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发出offer后,公司拒绝录用怎么办

1、保存证据

被邀请人遭到拒绝以后应当及时保存证据,证据是主张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被邀请人遭到拒绝后应当将公司所发offer、通话记录、交涉记录、遭受损失的证据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获得赔偿。至于赔偿的金额,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损失来考量。

2、进行交涉

遭到拒绝以后,一定不能直接放弃,此时,应当与该公司进一步进行交涉,先了解拒绝原因,尤其是自身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更应当与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公司予以赔偿自己的损失。

3、提起诉讼

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被邀请人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赔偿,提起仲裁的时候,可通过国家工商登记平台查询公司相关信息,保存好信息后携带持有的证据即可前往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

结语

当劳动者遭到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劳动者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包括录取通知、通话记录、交涉记录以及遭受的损失证据。然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获得赔偿。赔偿金额一般根据实际损失来考量。如果交涉无果,劳动者还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赔偿。在提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国家工商登记平台查询公司相关信息,并准备好持有的证据。以上是对您问题的回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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