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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的构成有哪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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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发生的原因如下:

1、合同;

2、侵权。侵权可分为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原因,也没有合同原因,取得不当利益,给别人造成损失的行为;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为避免别人利益的损失,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别人支付必要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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