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离婚后,一方或子女可再次起诉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增加抚育费;支持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包括:生活困难、严重疾病、伤残或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有抚养能力。
法律分析
孩子抚养权可以第二次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四)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拓展延伸
重新审视孩子抚养权:再次诉讼的法律限制与实际应用
再次诉讼对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限制和实际应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法律规定,一旦法院做出关于抚养权的决定,通常情况下是不允许再次诉讼的。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重大变化或新证据的出现,法院可能会考虑重新审视抚养权的问题。此外,实际应用中也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孩子的最佳利益、父母的能力和意愿等。因此,再次诉讼孩子抚养权的法律限制不是绝对的,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保最公正和合适的决定。在实践中,律师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判断,以保护孩子的权益和福祉。
结语
孩子抚养权可第二次起诉,但需考虑多重因素。根据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不允许再次诉讼。然而,特殊情况如重大变化或新证据出现,法院或会重新审视抚养权。律师和法院需综合考虑孩子最佳利益、父母能力和意愿等因素,确保公正决定。在实践中,权衡和判断是为保护孩子权益和福祉而进行的重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