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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需要办理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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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离职需要注意什么

(一)写辞职信并不是写辞职申请,申请是要双方达成一致才有效的,也就是说企业批准了你的申请,你才可以辞职,而劳动法赋予的辞职权是绝对的,辞职信其实是一种通知,告诉企业你将在三十天后解除劳动合同,离开企业,不需要企业批准,当然如果企业同意你提前离开就另当别论了。

(二)不要在辞职信中透露个人的不满情绪,如果辞职的意见非常大,一定要反应出来,不妨采用面对面交淡的方式,在白纸黑字上面写出自己的愤怒是不恰当的。

(三)在作出辞职的决定或者办理辞职的过程中,不要在企业大肆宣扬个人要辞职的事情,不要散布一些对企业不利的言论,反正都要离开了,留一个好的印象给企业,总比留一个不好的印象好一些。

(四)站好最后一班岗,在离开企业的最后时间里,你仍是企业的一员,尽自己所能做好自己的工作,协助企业做好交接。

(五)过往的就职经历是我们人生的宝贵财富,而且不定在什么时候我们可能需要原来的企业为我们写推荐信或介绍信,新的企业也许会打电话到过往企业了解我们的工作情况,因此要保持与原就职企业的良好关系。

二、员工离职何时需要立即支付工资吗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该结清工资,所以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立即结算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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