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区域走路摔伤不算工伤。虽然是在工作场所内受伤,但不属于工伤的范畴。因为这起事故并非由于工作原因,也不是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导致的伤害。
法律分析
在工厂区域走路摔伤,不算工伤。尽管是在工作场所内受伤,但不是因为工作原因,或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所以不算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江伟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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