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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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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特点:

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

4.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成后生效。

一、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合同的法律效力有:

1、有效合同是指依法成立并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不具备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4、效力待定合同是指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经过补正方可生效的合同。

二、合同的效力是怎样分类的

分为以下几类:

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而被确认无效;

3、有效代订合同。是指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求的规定,其有效性尚未确定,一般必须经业主承认或追认后才能生效;

4、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因重大误解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可以依法撤销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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