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索赔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保险人不得要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相符的证明材料。
2.《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收到赔付通知书后及时进行处理,并在十五日内作出赔付或者不赔付的决定,并出具书面答复。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案件中保险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索赔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并且证明材料应当是保险人可以获得并可以验证真实性的。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是否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取决于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需要提供书面证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提供符合约定的证明材料;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保险人也不得要求提供与约定不相符的证明材料。当保险人拒绝赔付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书面答复,并明确说明拒绝的理由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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