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条件
不满16周岁的儿童申领身份证,由监护人代办身份证。
办理材料
申领人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相片检测合格回执、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可到派出所打印)。
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经民警对申领人的信息审核无误后,受理并打印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申领人核对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录入信息与个人信息一致后缴纳工本费,并签字确认填写联系电话。
3、民警对申领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信息录入。
4、民警将申领人的受理信息审核上传至省厅居民身份证制作单位。
5、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并进行指纹核验。经本人确认无误后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30个工作日办结,收费2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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