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资晚发2天的,不处理。晚发两天属于正常现象,用人单位将工资补上了就可以,即使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也是要求用人单位限期之内补发工资的,也不存在什么补偿,想要补偿就免了。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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