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股东的投资款一般不能撤回。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不得抽回投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九十一条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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