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正常生育子女的,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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