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并因此而订立合同。须胁迫人有胁迫的行为;胁迫人须有胁迫的故意;胁迫的本质在于对表意人的自由意思加以干涉;须相对人受胁迫而陷入恐惧状态;须相对人受胁迫而为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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